以谦抑刑事政策助推复工企业轻装上阵
检察机关人性化处理涉疫情轻微犯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之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六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处理的涉新冠疫情典型案例。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在针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案件处理上,检察机关采取更为人性化的措施,确保企业主及时回归生产。
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对于民营企业家在经济上的违法行为,应当采取更为宽容的态度。这不仅是对刑事司法政策的调整,更是对企业在疫情期间困难的深刻理解和支持。在此背景下,最高检进一步明确了其态度:对于因疫情而无意中触犯法律的企业,应当给予更多的宽容和理解。
新冠疫情给众多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特别是中小微民营企业,面临着销售停滞、负债累累、成本高昂等多重压力。许多企业正艰难地度过这个寒冬,甚至不得不面临破产的境地。复产复工之际,还要承担巨大的疫情防控成本,使得原本就步履维艰的企业雪上加霜。
在这种特殊环境下,不少企业可能因各种原因如借贷、吸收资金等无法及时偿还债务,从而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同样,因疫情导致的民事违约也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还有的企业因急于复工复产或生产疫情防护物资而出现的证照问题或微小瑕疵,也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这些企业的违法恶意并不大,很多情况下是无意中触犯了法律。采取谦抑的刑事政策,给予相对宽松的司法环境,对这些企业来说是雪中送炭。这不仅体现了社会进步和司法文明,也避免了对企业家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对企业释放善意并不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实际操作中一直得到贯彻。特别是在当前复工复产的大背景下,对于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经济犯罪,我们更应该体现法律的包容性和人性化。轻缓处理不仅有助于企业渡过难关,也有助于稳定就业和社会经济。
当前,复工复产是首要任务。对于不慎触犯法律但情节轻微的企业,少用监禁措施,让他们有机会继续发展。否则,武断的限制可能会导致企业立即垮掉,引发大量失业。
对企业释放善意不仅是纠正过去的刑事政策和实务操作,更是司法文明的进步。这为企业家们吃了定心丸,让他们能够在复工复产中放开手脚,勇于创新。这不仅是对企业的支持,也是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