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婕代言三鹿奶粉 明星就该为虚假广告买单-
在2008年,一起事件引发了公众的愤怒和关注,那就是“三鹿奶粉事件”。到了2009年初,关于这一事件相关负责人的处理结果也浮出了水面。面对这一事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刘世杰律师向笔者透露:“田文华面临的刑期最少是15年以上,甚至可能面临无期徒刑。”这一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仍在继续。邓婕作为三鹿奶粉的代言人,也未能幸免于难。一位75岁的重庆市民黄正玉将邓婕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代言虚假广告的案例被曝光。从平民偶像郭德纲到美女李嘉欣,都深陷“广告门”的漩涡。究竟谁该为虚假广告承担责任?是道德缺失的商家,还是知识不足的消费者?这个问题在网友中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网友们对此展开了口水大战,纷纷表达各自的观点。有网友认为商家应该为不合格产品的投放负责,利用明星效应误导观众;有网友则认为明星只是在赚钱,代言只是交易,他们不可能对每一个产品都进行深入的研究。还有网友认为虽然商家有责任,但明星也难辞其咎,他们作为公众人物,应该用自身的形象和号召力对产品负责。
明星做广告是一种商业行为,但明星的知名度是公众给予的,他们必须珍惜这份荣誉和信任,承担起自己的公众义务和社会责任。近年来,“中国演艺名人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的数据显示,虚假广告代言对公众形象的负面影响最大,甚至超过了绯闻和。明星在选择代言品牌时必须更加谨慎,理智权衡,负责任地调查。
除了引发网友热议的三鹿奶粉事件外,还有其他多位明星因代言虚假广告而陷入困境。邓婕、倪萍等因代言三鹿奶粉而遭到网友的批评。冯小刚、何庆魁、李嘉欣等也都有过类似的经历。这些事件让明星们意识到,选择代言品牌不仅要考虑代言费,更要考虑自己的信誉和公众形象。
央视资深主持人邢质斌因代言减肥腰带无效而引发投诉,郭德纲也因天价代言而备受争议。这些事件都提醒着明星们,在选择代言品牌时必须要更加谨慎,不能因为一时的利益而失去自己的信誉和公众形象。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必须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和公众义务。在选择代言品牌时,不仅要考虑经济利益,更要考虑产品的质量和消费者的利益。否则,一旦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会破坏自己的信誉和公众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