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作精神用好用足优惠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在近期发表的讲话中,传递出深刻而坚定的信息:我们出台的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都是为企业着想的,无论企业面临何种境况,只要存续下来,就应享受普惠性的优惠待遇政策。这种优惠政策的普及是刚性要求,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对此,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确保优惠政策能够全面及时落到实处,让每一家企业都能感受到政策的温暖。
总理在考察全国市场运行与流通发展服务平台时指出,不少企业因未能及时提出申报或尚未复工复产,未能充分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推出的阶段性税收减免、社保费延期缴纳、水电气价格优惠等优惠政策。为了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各地区各部门需主动担当,将各项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中央及各地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减免税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支持。部分企业因各种原因尚未享受到这些优惠,使得政策效果未能充分发挥。
受疫情影响,众多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出台优惠政策,旨在与企业共渡难关。政策的落实需要企业的积极配合。如果企业消极应对,不积极争取,这些优惠政策就可能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难以转化为推动经济增长和保障就业的力量。
企业不仅要看到困难和风险,更要看到扶持的决心和诚意。中央和地方已经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企业应积极运用这些政策,让政策成为其发展的有力支撑。2003年非典期间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在危机时刻出台的政策有效地支持了企业,证明了支持企业脱困的必要性。今天,同样以特殊政策来支持企业对抗疫情冲击。
目前,中央和各地出台的优惠政策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企业应积极适应政策需要,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优惠。企业通过用好政策,可以更快地走出困境,实现新发展。企业一定要保持信心,积极寻找机遇,在困难中寻找突破,并把各种优惠政策用好用足,与共同携手渡过难关。
“企业只要活着,就该享受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这是的目标,也是企业的责任。企业应积极运用政策优惠,努力生存下去,并发展得更好。这样的互动与配合,必将助力企业战胜困难,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