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随意限制货车和司乘人员通行
近日,国务院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通知,旨在确保货运物流畅通无阻,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知详细部署了以下几点关键措施:
全力保障交通运输通道畅通无阻。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必须确保主要交通干线如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的畅通运行,不得随意关闭或阻断。对于确实需要关停的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通知强调,不得随意限制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的通行权利,更不能以车籍地或户籍地作为限制条件。也不能仅依据货车司乘人员的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来限制车辆船舶的通行和停靠。
第三,建立应急物资中转机制。针对疫情严重地区,要求依托周边物流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点或分拨场地,确保物资运输的顺畅进行。对于进出全域封闭城市的货车司乘人员,在符合闭环管理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要求的情况下,实行通信行程卡“白名单”管理。
第四,保障重点物资和邮政快递的运输通畅。涉疫地区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需建立健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实行网上办理,并在全国范围内互认。要确保港口码头、铁路车站、航空机场的集疏运畅通,特别是邮政、快递车辆的通行。
关注从业人员的服务保障。防疫检查点应设立核酸检测点,为货车司机、船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对于因疫情滞留的司乘人员、船员,要做好基本生活服务。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对交通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对不符合通知要求的防疫通行管控措施要立即整改。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于违反规定、影响货运物流畅通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这一通知的发布,无疑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