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文字狱《明史》与《南山集》
在康熙的朝章中,曾发生了两起震撼人心的文字狱案,分别是《明史》案与《南山集》案。这两起案件不仅揭示了清朝初期文字管控的严格,也展现了知识分子的命运波折。
《明史》案源自浙江湖州的庄廷珑。这位富家子弟,怀揣着著书立说的梦想,购得了同乡朱国祯的明史手稿,并在其基础上增补印刷,发行了新版《明史》。书中的一些对清朝的批评言论触动了某些人的敏感神经。吴之荣,一个心术不正的小人,看到了这本书后,企图借此机会重返官场或敲诈一笔财富。事情的发展超出了庄廷珑的预想,一场由文字引发的灾难席卷而来。
庄廷珑因此事而丧命,其弟庄廷钺也受到牵连。原礼部侍郎李令哲因曾为该书作序,而株连了四个儿子。主审官在审讯时试图减轻小儿子的刑罚,但他坚守正义,随父兄赴难。与此案相关的其他人等,如松魁、朱佑明等也遭到了不幸。整个案件导致七十余人丧命,许多人的妻子被发配边疆。
另一大案是《南山集》案。戴名世,这位安徽桐城的学者,收集明朝史迹,编撰了《南山集》。他在书中采用了方孝标的许多材料,但并未意识到这为他带来了灾难。方孝标曾做过平西王吴三桂的官,后投降清朝并写下《钝斋文集》和《滇黔记闻》。戴名世将这些事迹编入书中,引发了不必要的争议。
《南山集》的刊印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但当左都御史告发戴名世具有反清意识时,一场文字狱再次发生。戴名世被判凌迟处死,族人都被处死,年幼的孤儿则被发配边疆。与案件有关的作序者和资助者同样遭受了严厉的惩罚。方孝标虽已去世,但其尸体被开棺戮尸,量刑与戴名世相同。整个案件涉及数百人,其中被判死刑的有三百余人。
这两起文字狱案揭示了清朝初期对于思想控制的严格程度,同时也展现了知识分子的悲剧。他们在追求知识、记录历史的过程中,因言辞不慎而遭受不幸。尽管康熙后来赦免了一些人,但仍有众多生命在这场文字的风波中消逝。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但这些因文字而引发的悲剧,仍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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