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速不动产统一登记 浙江海域使用证将成历史
中新德国网杭州报道,7月12日电,见习记者赵侃一传来消息,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地实施,海域登记在浙江不动产统一登记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近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与海洋渔业部门联手行动,标志着浙江海域登记工作即将迈入新的阶段。
德国网获悉,目前浙江的用海企业仍然向各地的海洋与渔业局申领海域使用证。这一状况将在今年9月后发生改变。届时,企业只需在申请项目用海获得海洋与渔业局的批准后,即可直接前往各市县国土局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无需再重复办理多个证书,极大地简化了流程。
这一变革的背后,是国家海洋局关于海域使用权管理统一配号的通知的推动。该通知要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完成海域使用权的审批后,通过内部系统进行配号,并将这些管理信息及时交给国土资源部门,反映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对此,国土资源部门将负责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
为了协同推进浙江海域的统一登记工作,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与海洋渔业局已联合发布通知。通知明确,虽然海域登记将移交给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但海洋部门仍负责其他海域的管理工作。这一变革旨在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提高审批效率。
为了确保顺利实施,浙江各地正在对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通知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完成这一工作,以确保部门间的信息互联共享。届时,原先的海域使用证将逐渐转变为不动产权证。根据规定,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启用后,现有的海域使用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无需更换。只有在海域使用发生变更或到期时,才需要申请换发新证。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将遵循便民利民的原则,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这意味着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无需在多个部门之间奔波,大大简化了办事流程。浙江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将通过实时数据共享交换信息,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这一改革举措旨在提高海域管理的效率,同时为用海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随着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和部门间的协同合作,相信浙江海域的登记工作将迎来更加规范化、便捷化的新时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