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姓落户被拒是怎么回事 最高法:仅凭个人喜
历史文化 2025-06-21 02:26www.178929.com天下奇闻趣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17批共五件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四件行政案例和一件知识产权案例,旨在给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参考。其中一件关于“‘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引发了广泛关注。
在这个案例中,吕晓峰和张瑞峥夫妇为自己的女儿取名“北雁云依”,但在办理户口登记时遇到了困难。燕山派出所坚持孩子姓氏必须随父姓或母姓,拒绝了他们以“北雁云依”为姓名办理户口登记的要求。于是,吕晓峰夫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燕山派出所的行为违法。法院最终并未支持他们的诉求。
这一指导案例的发布,旨在明确公民在选取或创设姓氏时,应当遵循中华传统文化和观念。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其他姓氏或者创设新的姓氏,并不符合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其他四个指导性案例也各具特色,其中包括张道文、陶仁等人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贝汇丰诉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沙明保等人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房屋行政赔偿案以及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这些案例的发布,将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提供有力的参考。
对于给孩子创新姓落户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强调,公民在选取或创设姓氏时应当遵循传统文化和观念,仅凭个人喜好改姓并不合法。这一明确的态度,不仅体现了法律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也体现了对公民个人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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